100年8月17日18時47分,分隊轄區長春貨櫃(明德三路)傳出火警,分隊獲報後由分隊長率7名同仁及車輛馳往搶救,行經實踐路上,已看見濃煙沖天,立即回報救災救護指揮科,增派人車支援,到達現場發現火舌已由鐵皮屋內燒出,搶救人員即出一水線灌救,火勢約半小時內撲滅,幸無人員受傷,損失金額及起火原因,由鑑識人員鑑定調查中。
該起火之鐵皮屋為供員工中午休息使用,起火當時無員工在內,燒毀物品有冷氣機、電風扇、簡易之木床及棉被等,起火初期員工已利用滅火器滅火,尤因火勢過大於無法撲滅之際及時撥打119報案。本次火警共派出三個分隊及20多名消防人員前往救災,在唐副大隊長指揮之下順利完成搶救,圓滿達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