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日前抽驗豆製品10件,其中1件防腐劑檢出過量與規定不符。
本次分別至果菜批發市場、攤販與超級市場抽驗油豆腐、百頁豆腐及豆皮等(基隆市業者自行製造計3件,外縣市業者提供販售計7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丙酸及其鹽類」、「硼酸及其鹽類」),殺菌劑(「過氧化氫」)。其中,1件豆棗檢出「苯甲酸」3.21g/kg與規定不符(標準:0.6g/kg以下),該批不合格產品供應商為台中市業者,基隆市衛生局除令販售業者將該批產品下架外,並移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處辦,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是合法食品添加物,民眾若長期偏好食用同一類食品或食入蓄意非法使用高量苯甲酸之食品,仍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之現象。
基隆市衛生局吳澤誠局長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管理,民眾購買時最好選擇新鮮製作的產品、較具信譽的品牌及包裝完整和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項目)的食品,業者不得濫用食品添加物,並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落實執行自主管理,才能確保其品質衛生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