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專案媒合活動,詳細內容如下:
一、活動目的:為協助大專畢業生及早至企業職場實習,爰邀請實習機構參與設攤徵才,以提升大專畢業生就業實習機會。
二、辦理期程:99年9月18日至10月2日期間辦理12場次。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全國大專校院。
四、活動內容:該部自99年9月1日起,提供企業進用3萬名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就業,每進用1名提供企業每月新台幣1萬元就業實習補助,最長補助6個月,歡迎有需求企業至該部網站申請,網址:http://968.lhu.edu.tw。另為協助大專畢業生及早至企業職場實習,自9月18日至10月2日止分3梯次規劃10區12場次專案媒合活動,歡迎企業上網報名參與設攤徵才。
五、參加對象:
(一)96至98學年度大專畢業且非在學之待(失)業者;其中96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如曾參加第一階段者,不得重複參與第二階段實習。
(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之合格實習機構。
六、北區場地及時間:9月18日(星期六) 9:30至13:00假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辦理-聯絡人:(02)2322-6221許肇玲。
七、本案諮詢專線(02)8209-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