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佩芬/基隆報導】交通部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有關報載台北市政府普查公民營停車場,發現民營停車場涉有路外指引標誌費率與實際收費不同及標示不清等情形,本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加強輔導停車場業者落實執行相關停車場法規定,並加強取締非法業者。
有關停車場業者若有上揭情事,最重可依「停車場法」處以9千塊罰鍰並限期改善,如再未改善,則以「消費者保護法」處以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停車場業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之服務提供者,停車場業者費率標示不清、易誤導消費者,有使消費者陷於錯誤之虞,汽車駕駛人誤信停車場的費率標示而將車輛駛入停車場內停放,出場付費時才發現費率和停車場外標示不同,造成消費爭議。如消費者發現任何停車場有標示不實等情形,歡迎向市府消費者保護官(電話:02-2425-9808)或交通旅遊處交通管理科(02-24258236轉293)反映,基隆市府將立即處理,以維護消費者停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