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第四分局安定派出所於02月08日18時50分許接獲民眾阮氏O艷報案,表示渠於定國街住屋處疑似遭不明人士侵入竊取財物,合計損失新台幣三萬元,所長楊弘亮受理報案後,指派警員邱泰平前往處理。
據所長楊弘亮表示,阮氏O艷原為越南籍身分,雖已順利取得我國身分證件,但於職場上謀生能力仍顯薄弱,月入僅約新台幣萬餘元,且與丈夫汪O宏離婚後,須獨力撫養2名年幼子女,家境更堪稱清寒。
所長楊弘亮於春節過年前得知阮女狀況,曾特地數次前往渠定國街住屋處關心,並聯繫善心的社會團體給予關懷及致贈三萬元現金,希望弱勢之族群能溫暖度過年節寒冬;今(8)日接獲阮女報案,除大感震驚及憤怒之外,立即指派警員邱泰平積極介入調查處理,期望給予所有必要之協助。
經邱員到場瞭解,該住宅竊案地址(定國街OO號),門窗並無破壞痕跡,現場亦無翻找跡象,初步判定係熟人所竊取,再訪談被害人阮女釐清全案後,認為渠前夫汪O宏涉嫌重大,另據阮女表示,大約於半月前,汪嫌得知安定派出所將協同善心社會福利團體前往慰問阮女,即以「年節祭拜祖先」為由,央求阮女給予住屋處鎖匙,期間,利用阮女返鄉過年之時,趁隙入侵阮女住處並竊取善款新台幣三萬元,當阮女以電話聯絡汪嫌時,汪嫌手機惡意關機音訊全無,因汪嫌居無定所,聯繫全靠手機通話,邱員得知此情形後,立即以簡訊方式規勸汪嫌到案說明,汪嫌於9日22時50分到安定派出所說明,並坦承竊取阮女新台幣三萬元且已花用怠盡,全案順利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