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23日凌晨5時07分七堵派出所巡邏警網警員高松山、蘇學仁,巡經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開元路口處,發現1名男子穿著雨衣,手拿齊眉棍及紅白相間之袋子,與通報在案之機車竊盜錄影影像相同。
員警立即向前將其攔下,男子名叫楊○○﹝53歲﹞經檢查其紅白相間之袋子,裏面有鑰匙、板手及螺絲起子等疑似作案用工具,對工具用途交待不清,員警遂將其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詢問。
員警到所後,將通報之機車竊盜錄影影像再拿出來仔細比對,並呈現給楊嫌看,始坦承錄影畫面裏的竊車嫌犯,本來想趁著凌晨無人之際再度犯案,沒想到被會被巡邏員警認出,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其函送法辦,